中办国办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审计机关应依规依法开展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揭示履行经济责任中的重大问题。国有企业应将落实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监督制约机制。
内容形态
政策、法规、准则、规范的原文,以及对这些文件的解读、评论与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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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审计机关应依规依法开展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揭示履行经济责任中的重大问题。国有企业应将落实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监督制约机制。
国务院国资委以第46号令公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第37号试行办法。办法将资产损失分为5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三档,并对应规定批评诫勉、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处分等处理方式。办法还列明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资金管理等领域的追责情形,以及可免予或从轻减轻责任的情形。
国家发展改革委以第40号令公布《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该办法已于2026年2月5日第2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全文以PDF和OFD附件形式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文号为发改投资规〔2025〕1728号,旨在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提高计划编制执行的质量和效率。通知要求各有关方面按照执行,办法全文以PDF和OFD附件形式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管理办法》,文号为发改高技规〔2025〕1747号,要求有关部委、地方发展改革委和中央企业遵照执行。办法旨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放大和产业化应用,推动建好管好用好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文号为发改高技规〔2025〕1748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遵照执行。通知称该办法旨在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办法全文以PDF和OFD附件形式发布。
广东省国资委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粤国资〔2019〕12号文件。办法要求省属企业建立案件预警、重大案件备案和年度报告机制,涉案金额达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等七类重大案件须自立案、受理或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省国资委备案,并同步通过“数字国资”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应于次年2月底前报送年度案件综合分析报告。
四川省国资委以川国资发〔2026〕1号印发《四川省属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川国资委〔2019〕191号暂行办法。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自2025年11月14日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适用于本省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范围内的党政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等对内管干部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对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内管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优先安排任期超过3年的对象。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文号为发改财金规〔2025〕1753号,要求各省级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执行。该办法依据国办发〔2025〕1号指导意见和发改财金规〔2025〕1752号工作办法制定,落款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以第38号令公布《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于2025年12月26日第2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国资委印发《市管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经2025年第21次主任办公会、第29次党委会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办法适用于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管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在境内外发行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实行年度发行计划管理,本级计划由市国资委审核批准。办法对资产负债率超过警戒线、持续经营亏损等企业从严控制发债额度,并要求建立债券风险识别、存量债券监测和违约风险报告机制。
国务院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报告202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并附有关部门对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中央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页面同时提供该报告的答记者问解读。
审计署政策研究室主要负责同志就《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答记者问,该报告由审计长侯凯于2025年12月22日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
审计署政策研究室主要负责同志就《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答记者问。截至2025年9月底,要求立行立改的2186个问题中98%已完成整改,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共整改问题金额1.04万亿元,制定完善制度1090多项,处理处分3420多人。
海南省审计厅12月25日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海南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该办法共6章31条,依据审计法、中办国办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海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人民政府第280号令)制定,从组织协调、审计实施、审计结果运用、指导监督等方面规范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文号为发改价格规〔2025〕1607号,要求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和网信办贯彻执行。规则旨在健全互联网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相关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国务院国资委以第46号令公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国务院国资委令第37号试行的同名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46号),替代2018年印发的37号令,名称不再保留“试行”。办法共8章91条,责任追究情形由11个方面72种增加到13个方面98种,并新增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条款。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铁路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以发改基础规〔2025〕1516号文通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执行。办法旨在统筹当前及“十五五”铁路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投资计划管理和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