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0月16日出版的第20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文章指出,要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更加清醒坚定地推进反腐败斗争。文章强调,从巡视巡察、审计、督查等了解的情况看,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落实、乱落实等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方面还比较突出。
10月16日出版的第20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文章指出,要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更加清醒坚定地推进反腐败斗争。文章强调,从巡视巡察、审计、督查等了解的情况看,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落实、乱落实等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方面还比较突出。
10月16日出版的第20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文章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文章围绕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更加清醒坚定地推进反腐败斗争三方面作出阐述。
10月16日出版的第20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文章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文章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推进反腐败斗争提出要求,明确加强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监督,用好巡视成果、强化整改监督。
习近平在2026年1月12日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讲话,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讲话指出,从巡视巡察、审计、督查等了解的情况看,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落实、乱落实等问题仍然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该批评的批评、该调整的调整、该处分的处分。讲话还要求把党组织日常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审计、信访、舆论等各方面监督贯通起来。
10月16日出版的第20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文章指出,要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更加清醒坚定地推进反腐败斗争。文章强调,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落实、乱落实等问题仍然存在,违反者该批评的批评、该调整的调整、该处分的处分。
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农田建设项目概算编制规定(2026版)》及《农田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26版)》等三项相关定额,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新规明确了农田建设工程费用构成、项目划分标准、概算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概算文件组成,并制定12大类工程概预算定额标准及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标准。农业农村部将组织各地开展学习宣介,并持续跟踪实施情况、动态完善定额标准体系。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2026年第28号公告,公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境内单位向自然人支付研发、软件、设计、咨询等七类服务价款时须代扣增值税。
审计厅联合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做好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协作配合工作的通知》,全链条规范计划制定、审前准备、审计实施、结果运用等环节。任职3年以上、任期内未接受过上述审计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一把手"原则上应纳入审计范围。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将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参考。
2025年度残保金集中申报期已至,为配套全国残疾人联网认证系统升级,多地将年审窗口拉长至3—10月并调整申报缴费时间,各省市具体执行区间仍不统一。年审是享受减免的前置必要条件,未按时完成联网年审的,即使实际安置残疾人也视同未安置。现行残保金减免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逾期缴纳按日加收5‰滞纳金并记入信用记录。
10月8日,广东省审计厅召开厅务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厅长吕成蹊主持、副厅长刘柱棠领学。该条例于8月31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修订通过,9月19日由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领导带头学、全体审计人员深入学,并及时做好有关制度规定的“立改废释”。
甘肃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审计厅印发《甘肃省审计机关审计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正负面清单》,围绕审计立项、现场实施、报告撰写、成果运用、自身建设等六个部分覆盖审计业务全流程。负面清单直指瞒报漏报重大问题、搞“人情审”、纸面整改、以审谋私等情形,并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对照清单逐项检视、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违反有关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证券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某县商务局副局长刘某出资100万元认购某非上市科技公司10%股份,三年获分红45万元,因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受到党纪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违规持股属变相“经商办企业”,“没拿权力办事”不构成免责理由。
上海市国资委印发《关于推动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法治建设进一步走深走实的方案(2026-2029年)》,经市国资委第1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要求各监管企业贯彻落实。
10月8日,广东省审计厅召开厅务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厅长吕成蹊主持、副厅长刘柱棠领学。该条例于8月31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修订通过,9月19日由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领导带头学、全体审计人员深入学,并及时做好有关制度规定的“立改废释”。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审计厅印发《"十五五"内蒙古审计工作实施意见》,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从党的领导、依法履职、成果运用、队伍建设四方面部署"十五五"审计重点工作。意见要求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对相关地区、单位贯彻主线要求情况开展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并锚定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实现"钱—事—人—权—责—改—治"全链条贯通。
新修订的《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从两方面保障内部审计独立性:严禁内部审计参与财务、工程等管理业务,实现“监”“管”分离;同时实行差异化考核,解除束缚。条例旨在让内部审计人员心无旁骛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筑牢监督防线。
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专家解读《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提出“十五五”时期要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四方面主体地位。2025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减免超7600亿元,企业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比重连续多年保持75%以上。文章还提出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建立国企长周期研发考核审计制度等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专家就《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撰文解读,提出健全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需破除制度藩篱、构建与新型生产关系相匹配的制度框架。文章总结新型举国体制、要素市场化改革等经验,2025年数字产业收入达38.3万亿元、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17.1%。下一步将健全科技创新策源制度体系、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产业孵化治理,并坚持因地制宜避免同质化竞争。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提出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全方位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才工作机制创新。意见要求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并明确严禁借发展新质生产力之名违规滥用政策,对一哄而上、盲目投资等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
深圳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修订印发《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共8章81条,统一市区两级经济责任审计作业流程与评价尺度。规程探索市区联合审计、交叉审计、同板块同步审计等组织模式,新增审计项目定期调度、牵头部门交叉复核等流程管控机制,并新增领导干部不予定责相关情节界定。
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于畅、陈迪解读《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既要锚定生产力质态跃迁的共性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各展所长。文章强调坚持系统谋划分类施策、立足优势错位发展、先立后破有序转换、区域联动优势互补、尊重首创大胆探索,并将因地制宜贯穿创新资源配置、特色产业培育、产业转型升级、要素跨区域流动和平台先行示范等重点任务。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王声啸就《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撰文解读,提出“十五五”时期必须把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文章从历史、理论、实践三重逻辑阐述其重大意义,并指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此答记者问。《意见》提出19条重大发展改革任务,明确创新主导、改革为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4条原则,并将“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列为5大任务之首。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提出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全方位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才工作机制创新。意见要求中央财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做好战略规划、跨区域跨部门协调和跟踪监测评估,并严禁借发展新质生产力之名违规滥用政策,对一哄而上、盲目投资等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河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审计厅正式印发《河南省“十五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将推动“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作为首要任务和工作主线。规划围绕农业强省、制造强省、科教强省、数智强省、交通强省、文旅强省等目标,加强产业体系、创新驱动、绿色转型、乡村振兴、文旅融合、资源环境、民生保障等领域审计。规划还要求深化研究型审计、坚持科技强审,并深化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
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办法(试行)》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1992年农业部令第11号公布、2007年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同时废止。
农业农村部公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办法(试行)》,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1992年农业部令第11号公布、2007年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同时废止。
中共承德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承德市审计局制定并印发《审计整改“三书一函”管理办法》,明确“三书一函”包括审计整改提示函、督促通知书、约谈通知书和挂牌督办通知书,按“预警提醒—书面督办—约谈警示—挂牌攻坚”梯度逻辑开展督办。办法细化四类文书适用情形及分级审批、台账登记、档案归档流程,并建立整改核查销号机制,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的移送有权机关处理,整改情况纳入审计整改综合评价。
云南省国资委近日印发《云南省省属企业“十五五”发展指导意见》,围绕绿色能源、绿色化工、有色和稀贵金属、文旅康养、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15个重点产业部署省属企业改革发展。截至2025年末,云南省省属企业资产总额达3.46万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30.48%,利润较2020年增长38.36%。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此答记者问。《意见》提出19条重大发展改革任务,明确创新主导、改革为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4条原则,并将“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列为5大任务之首。
自治区国资委近日印发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推动考核从“单一考评”向“综合考评”、“年终一考”向“过程导向”、“软性挂钩”向“刚性兑现”转变。平时考核权重占60%、年终考核占40%,并建立季抽查、半年通报机制。考核结果与处室效能考核、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党支部星级评定硬性挂钩,列出七类降档情形,出现两项及以上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
国务院令第847号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经2026年8月31日国务院第95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六十四条,明确审计机关职责、权限、审计程序与法律责任,并规定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应接受审计机关业务指导和监督。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汪德华解读今年再度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称其重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和细化2021年修改后的审计法有关规定。修订巩固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压实审计整改责任,细化审计监督内容以推进审计全覆盖,并完善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义务、打探干预审计事项登记报告制度等规定,保障审计职责高效履行。
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栗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认为其围绕巩固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条例》明确审计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增设监督贯通条款、规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47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审计署负责人就修订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规定答记者问,明确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机关跟踪检查责任和有关各方督促整改责任,并规定对打探干预审计事项行为实行登记报告制度,授权审计署制定具体办法。审计署将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修订。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所长刘力云解读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围绕审计整改责任从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审计机关应在审计报告中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二是细化各方责任,被审计单位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并按规定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整改,审计机关跟踪检查并及时审核认定;三是明确对拒不整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或虚假整改的法律责任。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财金〔2026〕95号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期限暂定1年。符合条件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获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5年的贴息,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100万元,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90%、10%分担。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起草《中央企业境外社会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0月29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向国务院国资委境外国资工作局提出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作为附件一并公布。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47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审计署负责人就修订背景、总体思路等答记者问,说明条例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机关跟踪检查责任和有关各方督促整改责任,并细化被审计单位提供财务、会计资料及电子数据等配合要求。条例还增加规定审计机关对打探干预审计事项行为实行登记报告制度,并授权审计署制定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