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阿城区审计局聚焦六大领域开展高中财务收支审计并压实整改
哈尔滨市阿城区审计局在本区某高中财务收支审计中,重点聚焦教育政策落地、服务性及代收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日常经费使用、课后服务实施、校内食堂运营六大关键领域,揭示学校日常管理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与风险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该局将审计报告与问题清单抄送区教育局、问题线索移交区教育局处理,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并利用审计整改一体化系统分类推进、对账销号。
哈尔滨市阿城区审计局在本区某高中财务收支审计中,重点聚焦教育政策落地、服务性及代收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日常经费使用、课后服务实施、校内食堂运营六大关键领域,揭示学校日常管理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与风险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该局将审计报告与问题清单抄送区教育局、问题线索移交区教育局处理,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并利用审计整改一体化系统分类推进、对账销号。
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6月11日印发《关于规范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参照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等文件制定。指导意见将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分为询比、竞价、谈判、直接采购四种方式并明确各自适用条件,要求企业建立集体决策、合规性审查等内控制度,采购档案保存一般不少于15年。
大兴安岭地区审计局在某区法院院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未按标准配备基本警用装备、无障碍诉讼环境优化推进滞后等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逐项整改。该区法院已补齐警用装备,无障碍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大庆市审计局统筹全市审计资源,组建15个审计调查组,对全市233所义务教育学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审计围绕采购不规范、专项资金扩大使用范围、课后服务费收支管控不严等问题形成9篇审计专报呈报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截至目前,各级教育部门及义务教育学校累计制定并完善配套制度文件224个。
大城县审计局组织召开全县内部审计工作专题培训会,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64家单位内审工作人员参加。培训采用专题授课、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内审工作职责定位、审计程序规范性、审计方法、问题整改落实等重点内容讲解,并结合典型审计案例剖析常见问题、明确工作标准和整改要求。
财政部印发《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804号——财务共享服务》(财会〔2026〕9号),自2026年6月23日起施行,供各单位开展管理会计工作时参照执行。指引适用于集约化需求强、具有财务共享服务意愿和能力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规范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建设与运营。指引明确采用财务共享服务模式不改变也不得转移单位及单位负责人的法定责任,并要求单位建立内部控制机制与内部财会监督体系。
大庆市审计局在义务教育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中,紧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费用列支三个关键环节,采取资料审查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审计。审计揭示了部分学校虚假询价采购、教学设备长期闲置、违规列支本应由物业公司承担的零星修缮费用等问题,推动学校完善内控制度、定期盘点资产、厘清维修责任边界。
2025年,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开展医养结合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医养结合服务不规范、存在监管盲区和薄弱环节等问题并提出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并要求全面整改。
云南省国资委以云国资监督〔2026〕75号印发《云南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经省国资委2026年第16次党委会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6〕54号),提出构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文件要求严控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县区原则上不得新设;督促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管理人遵守监管规则、建立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加强穿透管理,不得任用纳入行业黑名单的人员。文件还要求建立健全私募基金“吹哨人”制度,并明确对重大违法违规的管理人坚决予以注销。
唐山古冶区审计局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围绕制度建设、组织领导、人员配置、履职成效等关键要点核查被审计单位内审工作短板。重点审查内审制度是否健全、内审机构是否在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并严禁负责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兼管内审职责。同时核查整改落实与成果转化,推动构建审计发现、整改落实、长效治理的闭环管理体系。
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37号),经2026年4月17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投资者及其境外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合规经营、内部控制、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等制度,并明确未履行核准备案手续、以虚假材料申请等情形按投资额1‰至10‰罚款。规定还要求会计审计等专业服务机构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制度。
重庆市国资委印发《重庆市市属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自2026年3月16日起施行,原《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渝国资发〔2018〕12号)同时废止。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的若干措施》(琼办发〔2025〕25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琼办发〔2020〕54号同时废止。
任丘市审计局近日组织召开全市内部审计工作会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总结2025年全市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对202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作出安排部署。会上还组织观看典型审计案例,以案促学、以案示警。
唐山路北区审计局完成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各项工作,对各单位报送资料逐一梳理、规范整理,按要求完成数据归集汇总并上报至唐山市审计局。该局通过健全区联络体系、明确联络人员和经办人员、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并紧盯时间节点做好统筹调度与进度管控。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提升全区内部审计工作质效。
近日,盐山县举办2026年度内部审计人员专题培训,全县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共130余人参加。培训涵盖社保基金审计案例分享、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解析及《盐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办法》解读与实操讲解。盐山县审计局表示将建立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2026年2月28日由中共中央修订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含金融企业)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列入上级党组织管理的董事会和经理层成员等领导人员,列出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违规营利、为亲属谋利、盲目追求政绩、违规选人用人及“四风”等禁止行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审计机关应依规依法开展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揭示履行经济责任中的重大问题。国有企业应将落实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监督制约机制。
国务院国资委以第46号令公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第37号试行办法。办法将资产损失分为5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三档,并对应规定批评诫勉、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处分等处理方式。办法还列明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资金管理等领域的追责情形,以及可免予或从轻减轻责任的情形。
惠安县审计局将研究型审计思维融入审计整改全过程,构建“以研促改、研改一体”的整改工作模式。该局开发审计整改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动态跟踪、节点提醒、在线审核等全流程管理,并建立整改工作小组形成“问题清单交办-整改台账管理-现场核查销号-结果反馈通报”的业务闭环。同时联合县人大、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跟踪评估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和整改落实成效。
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已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为加强“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海南省起草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共七章三十八条,已于2026年1月12日八届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营商环境问题核实处置工作意见》(琼办发〔2025〕24号),建立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分办、核实处置、跟踪督办、反馈评价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
唐山市审计局近期完成2025年度内部审计资料备案归集,范围覆盖市直预算管理单位和直属机构自行实施的各类内部审计项目,内容包括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及整改报告等关键资料。备案以“应备尽备、规范完整”为原则,明确标准流程并畅通报送渠道。下一步该局将把工作重心从“收”转向“研”和“用”,强化分析研究、分类指导和服务协同。
清河县审计局近日举办内部审计业务培训班,县直单位50余名内审人员参加。会后该局选取县卫健系统、教育系统作为重点指导监督对象,派出4个指导组以审代训,全过程参与卫健、教育系统5个单位的内审监督指导工作。
石家庄平山县审计局完成全县内部审计资料备案,各乡镇、县直单位报送2025年审计报告、审计整改、重大问题线索及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该局按“早部署、严审核、强指导”原则审核分析备案资料,针对部分单位内审计划内容不具体、质量不高等问题,通过一对一指导、集中答疑帮助优化完善。
四川省国资委以川国资发〔2026〕1号印发《四川省属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川国资委〔2019〕191号暂行办法。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自2025年11月14日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适用于本省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范围内的党政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等对内管干部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对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内管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优先安排任期超过3年的对象。
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9月29日发布《海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唐山市审计局编纂完成《内部审计法律法规汇编》,为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提供“标准化操作手册”。《汇编》收录国家法律、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重要规范性文件,采用“三层架构”编排:基础层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层整合《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核心法规,执行层汇集《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文件。下一步将组织学习宣传,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海南省审计厅12月25日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海南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该办法共6章31条,依据审计法、中办国办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海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人民政府第280号令)制定,从组织协调、审计实施、审计结果运用、指导监督等方面规范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行为。
正定县审计局日前组织召开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培训会,全县66个有关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及财务人员共120余人参加。石家庄市城管局、石家庄市城控公司分别就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作经验分享,正定县审计局结合县域实际对审计中常见问题进行了剖析讲解。
12月19日,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组织开展2025年内部审计人员专题培训,区内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驻区单位、各乡(街道)及区属国有企业的内审工作主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共计100余人参训。培训系统解读内部审计法规政策与内审工作操作规范,重点拆解内审实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吉林省国资国企智库工作委员会印发《吉林省国资国企智库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依据吉国资发规划〔2025〕101号文件制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揭榜挂帅"重点课题经费标准为10-15万元、一般课题5-10万元,立项后拨付60%、结项通过后拨付剩余40%,间接费用核定比例一般不超过课题经费总额的40%。经费违规使用将面临终止课题、追回已拨资金、取消3年内课题申报资格等处理。
吉林省国资国企智库工作委员会印发《吉林省国资国企智库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依据中办发〔2014〕65号和吉国资发规划〔2025〕101号制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课题采取“自主研究+揭榜挂帅”方式,分重点和一般课题,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延期原则上仅一次且不超过6个月。虚假申报或一题多报将撤销立项并取消后续3年申报资格,被撤项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国务院国资委以第46号令公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国务院国资委令第37号试行的同名办法。
唐山路北区审计局日前组织召开内审工作专题培训会,围绕内审机构建设标准、人员管理规范、核心职责界定及权限划分等内容集中授课,并结合实际案例拆解重点难点。区内37家设立内审机构单位的相关业务人员参会。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拓展内审工作覆盖面,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审计监督,加强与区审计局沟通协作,完善区域内审工作联动机制。
广东省人民政府向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报告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截至2025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62个问题中,275个已到整改期限的问题完成整改267个、整改率97.09%;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共处分处理91人、约谈306人、制定完善制度188项。
广东省人民政府向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报告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截至2025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62个问题中,275个已到整改期限的问题完成整改267个、整改率97.09%;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共处分处理91人、约谈306人、制定完善制度188项。
井陉县审计局组织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参加内部审计准则知识竞赛,通过内部审计工作交流群将竞赛信息传达至各内部审计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竞赛协调与联络、解答参赛疑问。活动旨在引导内审人员查短板补弱项,提升专业素养和实务操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