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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国家审计署审计动态精选42

    山东、福州、银川审计机关以审计整改推动多领域治理

    山东省审计厅对2021年度至2025年度11个省直部门单位的35个审计项目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采取现场核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已整改问题“回头看”。福州市审计局在市残联审计中发现辅具租赁服务点设置不够科学等问题,市残联据此设立24个辅具租赁服务站点并上线智慧康复辅助器具租借系统。

    推荐理由三地审计机关分别展示整改专项调查、问题推动整改和台账闭环管理的具体做法,可供同类整改跟踪参考。
  1. 国家发改委政策解读精选60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6年第49号),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2017年《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同步废止。新办法将投资者范围明确为境内企业、其他组织和居民个人,完善重大不利情况报告制度并新设对外投资信息年度报告制度,同时完善境外再投资报告、对少数金额大且关乎外交关系的项目设置前期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推荐理由问答逐条说明新办法在投资者范围、权益保护和风险报告上的调整,可据此判断境外投资审计的关注点。
  1.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精选78

    山东省审计厅出台国有企业审计常见问题整改标准指引

    山东省审计厅出台《国有企业审计常见问题整改标准指引》,发放至全省审计机关和省属国有企业。指引从贯彻执行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企业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履行重大经济决策职责等六大方面,梳理34类重点问题,覆盖“三重一大”决策管理、物资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等环节。每类问题逐一列明整改标准清单和所需提交的佐证材料。

    推荐理由指引把六大方面34类国企审计问题的整改要求转成可对照的标准清单和佐证材料,审计整改审核可直接参照。
  1. 上海国资委精选62

    上海市国资委印发推动监管企业法治建设方案(2026-2029年)

    上海市国资委印发《关于推动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法治建设进一步走深走实的方案(2026-2029年)》,经市国资委第1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要求各监管企业贯彻落实。

    推荐理由方案把合规、内控、境外法律风险与数智化监测写入同一框架,并给出2027、2029年人员配备时限,可据此对照本企业法治建设安排。
  1. 国家国资委-政策发布精选66

    国务院国资委就《中央企业境外社会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起草《中央企业境外社会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0月29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向国务院国资委境外国资工作局提出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作为附件一并公布。

    推荐理由国资委就中央企业境外社会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了反馈渠道与截止时间。
  1. 财政部 · 政策发布精选62

    财政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财金〔2026〕88号)。方案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农业保险深度达到1.9%、密度达到1200元/人、科技投入强度达到1%、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0%左右。

    推荐理由方案明确了2030年农业保险深度、密度等量化目标与承保理赔、补贴管理要求,可供涉农资金和保险业务审计对照。
  1. 国家发改委政策解读精选50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重要工业品低价无序竞争成本核算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重要工业品低价无序竞争成本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聚焦低价无序竞争突出的重要工业品生产领域,明确成本核算形式、核算基础与核算要求。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重要工业品成本核算以个别成本为基础、无法核算时参考行业平均成本的规则,为判断低价无序竞争提供依据。
  1. 广东国资委精选72

    广东省国资委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国资委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试行办法(粤国资规划〔2020〕8号)同时废止。办法要求省属企业建立投资管理制度、编报年度投资计划并接受备案管理,对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项目在决策后实施前报省国资委审核,并规定投资项目后评价和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还要求省属企业每年选取部分境内外重大投资项目开展检查,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延伸、专项审计等方式推进投资项目审计监督。

    推荐理由办法把投资监管拆成事前备案、事中监督、事后评价和追责四段,并给出负面清单与特别监管类项目的审核材料清单。
  1. 国家发改委政策解读精选60

    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人就修订后的《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答记者问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45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主要涉及强化事故预防、调整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明确新型并网主体电力安全责任、健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优化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五个方面。

    推荐理由三部门逐条说明修订要点,读者可据此判断电力企业事故预防、报告与整改评估环节的合规要求变化。
  1. 国家国资委政策解读精选67

    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办法》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47号),同步废止2013年《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31号)。《办法》共8章53条,明确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新增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建设、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和科技支撑要求,并规定突发事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社会责任局负责人就修订背景、五个“突出”变化及下一步宣贯、督促检查安排回答记者提问。

    推荐理由国资委以答记者问形式说明新办法相较2013年暂行办法的五个突出变化,便于央企对照调整应急管理制度。
  1. 财政部 · 政策发布精选80

    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出台健全金融机构治理实施意见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印发金发〔2026〕4号《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金融机构治理机制。

    推荐理由意见把内部审计体系、离任审计和审计结果运用写入金融机构治理要求,可对照现有内审安排找差距。
  1. 国家发改委政策解读精选71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就《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令2026年第44号),办法共5章37条,将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在委托代理机构、选聘评标专家、开展评标、确定中标人等环节应查询招标投标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并禁止地方自行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

    推荐理由8部门以第44号令明确招标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评价与惩戒规则,读者可据此判断招标环节的合规审查要点。
  1. 财政部 · 政策发布精选60

    财政部印发《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804号——财务共享服务》

    财政部印发《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804号——财务共享服务》(财会〔2026〕9号),自2026年6月23日起施行,供各单位开展管理会计工作时参照执行。指引适用于集约化需求强、具有财务共享服务意愿和能力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规范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建设与运营。指引明确采用财务共享服务模式不改变也不得转移单位及单位负责人的法定责任,并要求单位建立内部控制机制与内部财会监督体系。

    推荐理由指引明确了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营与数智化要求,读者可据此对照本单位共享服务的标准化与内控安排。
  1. 云南国资委精选72

    云南省国资委印发《云南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云南省国资委以云国资监督〔2026〕75号印发《云南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经省国资委2026年第16次党委会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办法把违规经营投资的责任情形按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资金管理等逐项列明,并给出损失分级与扣减薪酬标准,可供对照检查现有追责制度。
  1. 天津国资委精选71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办函〔2026〕54号 加强私募基金监管防范风险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6〕54号),提出构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文件要求严控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县区原则上不得新设;督促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管理人遵守监管规则、建立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加强穿透管理,不得任用纳入行业黑名单的人员。文件还要求建立健全私募基金“吹哨人”制度,并明确对重大违法违规的管理人坚决予以注销。

    推荐理由文件明确了政府投资基金和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的出资人责任与内控要求,相关审计项目可据此调整关注重点。
  1. 天津国资委精选78

    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37号),经2026年4月17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投资者及其境外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合规经营、内部控制、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等制度,并明确未履行核准备案手续、以虚假材料申请等情形按投资额1‰至10‰罚款。规定还要求会计审计等专业服务机构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制度。

    推荐理由规定把合规经营、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写入投资者义务,并明确未履行核准备案的罚款比例,可据此对照境外投资审计要点。
  1. 重庆国资委精选72

    重庆市国资委印发市属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重庆市国资委印发《重庆市市属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自2026年3月16日起施行,原《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渝国资发〔2018〕12号)同时废止。

    推荐理由办法列明了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资金管理等十类追责情形和分档扣减薪酬标准,可对照检查现有制度覆盖情况。
  1. 重庆国资委精选88

    国务院国资委公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以第46号令公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第37号试行办法。办法将资产损失分为5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三档,并对应规定批评诫勉、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处分等处理方式。办法还列明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资金管理等领域的追责情形,以及可免予或从轻减轻责任的情形。

    推荐理由办法按损失金额分档设定薪酬扣减与禁入标准,并列出可免责情形,便于对照判断责任边界。
  1. 广东国资委精选60

    广东省国资委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广东省国资委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粤国资〔2019〕12号文件。办法要求省属企业建立案件预警、重大案件备案和年度报告机制,涉案金额达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等七类重大案件须自立案、受理或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省国资委备案,并同步通过“数字国资”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应于次年2月底前报送年度案件综合分析报告。

    推荐理由办法明确了重大案件的金额门槛、15个工作日备案时限和年度报告要求,企业可据此对照调整案件管理与报送流程。
  1. 四川国资委精选76

    四川省国资委印发《四川省属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四川省国资委以川国资发〔2026〕1号印发《四川省属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川国资委〔2019〕191号暂行办法。

    推荐理由办法列明99种追责情形与资产损失分级标准,审计人员可据此判断省属企业责任追究的核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