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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财务与审计前沿·· 2026-09-21AI 评分23

中国信通院联合上海交大等机构立项《可信法律人工智能产品能力要求与评测方法》系列标准并征集参编单位

标准参编征集 | 《可信法律人工智能产品能力要求与评测方法》系列标准邀请各方参编共建

AI 导读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上海交通大学智慧司法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在中国互联网协会立项《可信法律人工智能产品能力要求与评测方法》系列标准,并公开征集参编单位。首批立项四项标准,分别由上述四家机构牵头,涵盖法律大模型基础能力、法律智能体基础能力、合同审查智能体及智能类案检索。

正文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上海交通大学智慧司法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

,在中国互联网协会正式立项《可信法律人工智能产品能力要求与评测方法》系列标准。该系列标准将深度融合法律人工智能发展需求与可信人工智能技术实践,为法律AI产品建设、评价建立科学规范,为法律人工智能可信应用提供标准支撑。

现诚邀企业法务部门、法律科技企业、数字化转型律所、科研院所、司法实务机构及产业各方参与标准研制、贯标与生态共建,共同推动法律AI从“可用”走向“可信”。

一、法律与AI深度融合,技术标准体系亟待构建

随着人工智能加速融入司法、法律服务与企业合规等领域,法律AI正从辅助检索、文书生成等单项功能,向多业务领域、深层次应用的多维演进。法律场景对准确性、安全性、合规性要求更高,技术能力越强,越需要可量化的标准加以引导和约束。

近年来,国家层面持续推动人工智能法治化、规范化发展,强调可信、可控、可解释,为法律AI标准体系建设提供了明确政策方向。与此同时,产业实践快速推进,各类法律人工智能产品不断涌现,

但行业仍缺乏统一的能力要求与评测方法,基础能力与场景应用标准供给碎片化,导致产品能力说不清、效果比不了、选型选不准,应用风险难以有效管控。

在此背景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法律人工智能领域多家专业机构,携手牵头立项《可信法律人工智能产品能力要求与评测方法》系列标准,以可落地、可操作的标准规范回应政策要求与产业需求。

二、四家机构联手牵头,多家单位协同参编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与上海交通大学智慧司法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联合牵头《可信法律人工智能产品能力要求与评测方法》系列标准。

系列标准参编单位包括: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智慧司法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武汉人工智能研究院、中国科技法学会人工智能法专业委员会、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同济大学法学院、东南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数字法治实验室、南开大学法学院司法与人工智能研究中心、西安交通大学人工智能与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等。

欢迎更多相关单位参与。

三、标准体系规模布局,基础能力与场景应用同步覆盖

系列标准首批立项标准包括《可信法律人工智能产品能力要求与评测方法 法律大模型基础能力》《可信法律人工智能产品能力要求与评测方法 法律智能体基础能力》《可信法律人工智能产品能力要求与评测方法 合同审查智能体》《可信法律人工智能产品能力要求与评测方法 智能类案检索》四项。

后续将继续推动更多应用场景的相关标准落地。

标准一

《法律大模型基础能力》

《可信法律人工智能产品能力要求与评测方法 法律大模型基础能力》

(已立项)

由中国信通院牵头。

法律大模型是法律人工智能产品的核心技术基座,其法律认知、推理与生成水平直接决定应用的能力上限。当前,各类法律大模型产品广泛应用,但行业缺乏统一、可操作的基础能力评测标准,导致以下问题:一是难以客观衡量模型的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推理、文书生成等核心能力;二是用户选型缺乏横向比较依据;三是技术提供方缺乏明确的能力分级和提升指引,研发改进方向模糊;四是法律场景对准确性、安全性、合规性要求极高,模型幻觉、法条引用错误、敏感内容输出等风险缺乏底线约束。

本部分标准旨在建立法律大模型基础能力的统一评测框架,规范功能指标、性能指标、安全性指标等的要求

,形成判定规则,为法律大模型技术发展引导、央国企选型采购和行业治理提供科学依据,促进法律科技智能化从“可用”向“可信、可靠、可控”发展。

标准二

《法律智能体基础能力》

《可信法律人工智能产品能力要求与评测方法 法律智能体基础能力》

(已立项)

由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牵头。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法律人工智能产品应用开始向自主完成任务分析、规则调用、法律推理和结果生成的法律智能体方向丰富发展。法律智能体已逐步应用于法律咨询、案件分析、合同审查、合规审查、裁判结果预测等场景,对复杂法律任务的处理能力不断提升。本标准的制定有助于形成法律智能体设计、开发、测试和评价的共同技术基础

,为法律智能体的准确性、可解释性、可检验性和适应能力提供评测方法,

降低相近法律任务的重复开发成本,为法律咨询、案件分析、合同审查、合规审查等具体法律智能化服务标准的制定提供基础支撑。

标准三

《合同审查智能体》

《可信法律人工智能产品能力要求与评测方法 合同审查智能体》

(已立项)

由上海交通大学智慧司法研究院牵头。

合同审查是企业处理法律事务风险极密集、行动最高频和流程最重复的环节,也是法律领域AI智能体落地应用最重要的应用场景之一。合同审查存在审核量大、规则分散、风险识别不够准确等问题,

目前行业缺少统一的合同审查 AI 智能体能力框架与评测规范,各产品能力定义方式、评测口径混乱,漏审、错审、输出不可溯源等问题突出,用户选型、产品评测均缺少客观依据和量化指标

,现实应用风险难以管控。为填补该细分领域标准空白,亟需建立合同审查场景下AI智能体的能力要求与评测方法,防控智能合同审查应用场景下的法律风险。

标准四

《智能类案检索》

《可信法律人工智能产品能力要求与评测方法 智能类案检索》

(拟立项)

由南京大学法学院牵头。

智能类案检索是连接“法条—案例—裁判规则”的关键能力,也是统一法律适用、促进同案同判的重要支撑。随着司法公开和案例数据持续增长,传统关键词检索难以准确理解复杂案情与争议焦点,

存在“检索不全、排序不准、类案不类、依据不明、结果不可解释”等问题。

当前,行业缺少面向智能类案检索的统一能力要求与评测方法,产品能力参差不齐,用户难以判断检索质量,司法应用也存在裁判偏差风险。本标准拟建立智能类案检索场景的能力框架与评测规范,为产品研发、第三方评测、用户选型和司法应用提供统一标尺,提升类案检索的准确性、全面性、可解释性和可信度。

四、诚邀各界参与,共建法律AI标准生态

为确保标准编制的科学性、专业性与前沿性,充分汇聚行业智慧与实践经验,现面向产学研用各界公开征集标准编制共建单位,诚邀领域内各单位深度参与标准研讨编制、贯标与生态共建,共同打造法律AI领域的评测体系,引领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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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436829568(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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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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