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支持科技创新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直接融资占比明显提升、区域金融服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意见对三地分别明确金融服务布局方向,并要求加强风险联防联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支持科技创新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直接融资占比明显提升、区域金融服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意见对三地分别明确金融服务布局方向,并要求加强风险联防联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30年支持科技创新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直接融资占比明显提升、区域金融服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并对三地分别明确金融服务布局方向,同时加强风险联防联控。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财金〔2026〕95号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期限暂定1年。符合条件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获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5年的贴息,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100万元,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90%、10%分担。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财金〔2026〕88号)。方案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农业保险深度达到1.9%、密度达到1200元/人、科技投入强度达到1%、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0%左右。
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财会〔2026〕12号),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原《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财金〔2026〕71号通知,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印发金发〔2026〕4号《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金融机构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