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6年省级民生实事项目》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琼厅字〔2026〕11号印发《2026年省级民生实事项目》,项目经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票决确定。通知要求项目牵头单位2月底前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并抄送省审计厅等部门,原则上11月底前基本完成项目任务。省审计厅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审计问效、跟踪监督。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琼厅字〔2026〕11号印发《2026年省级民生实事项目》,项目经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票决确定。通知要求项目牵头单位2月底前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并抄送省审计厅等部门,原则上11月底前基本完成项目任务。省审计厅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审计问效、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