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支持科技创新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直接融资占比明显提升、区域金融服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意见对三地分别明确金融服务布局方向,并要求加强风险联防联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支持科技创新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直接融资占比明显提升、区域金融服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意见对三地分别明确金融服务布局方向,并要求加强风险联防联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30年支持科技创新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直接融资占比明显提升、区域金融服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并对三地分别明确金融服务布局方向,同时加强风险联防联控。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财金〔2026〕95号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期限暂定1年。符合条件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获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5年的贴息,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100万元,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90%、10%分担。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财金〔2026〕71号通知,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发改办财金〔2026〕589号通知,确定北京市朝阳区等20个城市(区)为第五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通知要求各示范区因地制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相关省级牵头部门加强指导并及时总结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将持续跟踪监测并建立健全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对示范区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以发改办财金〔2026〕589号文确定北京市朝阳区等20个城市(区)为第五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两部门将持续跟踪监测各示范区建设情况,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并根据评估结果对示范区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印发金发〔2026〕4号《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金融机构治理机制。
审计署、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审法发〔2022〕7号通知,落实修订后审计法第三十七条关于查询被审计单位账户及有关单位、个人存款的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审法发〔2006〕67号。